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“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资格确认程序
一、考生仔细阅读“骨干人才计划”招生管理办法及“骨干人才计划”硕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,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;(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:www.xjedu.gov.cn)
二、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;
三、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形成“骨干人才计划”硕、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打印(用钢笔或签字笔)签名(在职考生需要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)后,送我厅审核确认。
四、非在职考生资格确认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(1)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;
(2)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、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;
(3)往届毕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,报考博士研究生携带硕士毕业证、硕士学位证(同等学力证书)原件或复印件。
五、在职考生资格确认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(1)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;
(2)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,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、硕士学位证(或硕士同等学力证书)原件或复印件。
考生资格确认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。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:2010年10月10日至29日;受理地点: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,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四楼会议室,联系电话:0991—8899611、8899411。
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:2010年11月8日至12月3日;受理地点: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,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514室。
联 系 人:阿布都热合曼 于佳浩
联系电话:0991-7606226 0991-7606225